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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岚禹讲解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准备岚禹讲解福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准备 1、建设项目在主体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完成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有: (1)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 (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路和场地平整(简称“四通一平”)等工程; (3)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 (4)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服务; (5)组织建设监理和主体工程招标投标,选定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企业。 2、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松辽河水利委员会和太湖流域管理局)是水利部的派出机构;负责本流域的行业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水利局,负责本地区的行业管理。 3、水利工程项目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施工准备方可进行: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项目法人已经建立; (3)项目已列入国 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筹备方案已经确定; (4)有关土地使用权已经批准; (5)已办理报建手续。 上一篇给排水施工下一篇2019年其他新闻事件 |